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选)聘检验检测人员的公告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甘肃省以医药健康为主业的省属医药企业集团,功能定位为陇药领域专业化产业公司、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任务承载平台、陇药和中医药文化“走出去”的牵引平台,是全省中医药产业链、医药大健康产业链链主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24个,滴丸剂、合剂、片剂、硬胶囊剂、膜剂5种剂型,产品品种25个,全国独家产品5个,其中元胡止痛滴丸、宣肺止嗽合剂为陇药大品种,年销售额分别超过3亿元、7亿元。“隴神”、“普安康”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已经形成中成药制药为主,集中药材种植、加工、医药流通、研发、大健康等于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
集团公司旗下有子企业14家,所属企业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金8600万元,是由甘肃药业集团全资设立,整合甘肃药业系统科技资源,具备现代企业与科研平台双重特点的“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已经形成以创新研发、检验检测、大健康产品开发、医疗器械转化等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检验检测业务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岗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核、检验检测试验指导与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检验检测能认证扩项等。
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质量体系文件,负责《质量手册》的宣贯、解释和实施,维护质量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负责内审工作,组织制订年度内审计划,主持内部审核工作,委派内审员、审核内审报告。
3.负责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负责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
4.负责组织对重大申诉、投诉的评估,并做出处理意见;负责审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确认检验工作不符合项及质量差错和事故的性质,出具处理意见。
5.及时熟悉本公司的工作任务、授权签字领域专业技术、有关标准方法及规程,掌握有关项目的限度范围,熟悉检验记录、报告及其核查程序。对检验依据的正确性、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判断;有能力对本公司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评定,经授权后签发授权认可、资质认定领域的结果报告。
(二)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学、生物技术、化学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考虑,年龄35岁左右,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具有8年以上的检验检测工作经验。在具有食品、农产品、中药材等检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担任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一职务满1年。
3.掌握检验检测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知识,能负责完成CNAS、CMA资质的定期监督评审、复评审及扩项申请工作。
4.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及客户提出的疑义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薪酬待遇
该岗位薪酬参照甘肃药业集团对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四)岗位工作地点
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
三、资格禁入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曾被原用人单位以开除、辞退等形式解除劳动关系的,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
(四)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仅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gsyyyjy.com/)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完整填写报名信息(附照片),并将报名表(可编辑word版和不可编辑pdf/图片版均需发送)及相关应聘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中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490148099@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2025年应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任职资格进行线上初审,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知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由研究院公司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等,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结果,经研究院公司相关会议综合研判后,确定待考察人选的最终排名。
(五)体检
研究院公司将根据最终排名的顺序,通知第一名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时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顺序通知下一名进行体检。
(六)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
研究院公司对体检合格的待考察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及干部人事档案审查工作。
对存在受过监管部门处罚、报名提供材料不实、受原工作单位处罚、不良从业经历、原工作存在遗留问题或风险因素等影响其任职情形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则按顺序通知最终排名的下一名进行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
(七)履行决策程序
结合成绩、排名、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形成报告,提交研究院公司相关会议审议。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录用
1.公示期结束,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明确到岗时间。拟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3.聘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需签订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目标不能达成者将不予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流程。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保密,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市场化招聘。
(二)所有人员一经报考则视为接受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审查,包括电话询访、档案审查、背景调查、能力测评等。
(三)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不组织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个人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993174737 18119497557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