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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开展疫情防控用“甘肃方剂” 规范使用管理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3 09:54: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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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药监局充分发挥省内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甘肃方剂”成果转化,先后应急审批了藏药方“催汤颗粒”备案事项,容缺受理了预防方“扶正避瘟丸”和“扶正屏风合剂”备案,并在全省范围调剂使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为持续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冠疫情防控用“甘肃方剂”已备案预防方及其治疗方、康复方等方剂的配制使用管理,128日,省药监局组织力量赴甘肃省中医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对“甘肃方剂”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对其中已备案预防方扶正避瘟丸和扶正屏风合剂等品种的配制、使用、储存、调剂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对其稳定性、主要药效学、单次给药毒性等试验开展情况,以及产能产量、供应保障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于现场检查后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座谈会邀请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奇正中藏医院、甘肃省中医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等10余位专家参加,就“甘肃方剂”已备案预防方的推广使用,以及治疗方和康复方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行成果转化、传统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进行成果转化等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并就我局起草的《关于支持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讨论。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督导检查和座谈研讨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对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及传承中医药创新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不断健全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全面加强制剂配制、使用、调剂等全程管控,持续释放产能,全力保障“甘肃方剂”生产供应,确保“甘肃方剂”使用安全、有效可及,为“甘肃方剂”成果转化提供积极借鉴,也为当前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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